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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觀速訊丨多省醫保局發文,嚴查醫院“招而不采、采而不用、用而不報”

        2023-06-19 19:24:06來源:中國醫療保險

        近日,天津市醫保局、天津市衛健委發布《關于加強集中帶量采購執行情況監測和通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進一步強化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執行情況監測和通報。

        同日,青海省醫保局也發布了《關于加強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中選結果落地執行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各市(州)醫療保障局每半年(6月份和12月份)要向省醫療保障局書面報送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中選結果落地執行監測工作情況匯報,確保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報量準、供量足、用量實。


        【資料圖】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山東省就聯合省醫保局、省工信廳 、省衛健委、省藥監局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了《關于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全面開展帶量采購藥品、耗材的全流程監管。

        嚴查醫療機構的

        “招而不采”、“采而不用”、“用而不報”

        這意味著,醫用藥品耗材集采“后環節”監管開始全面落地!統一平臺的大數據精準化、實時化監測將覆蓋報量、采購、配送、使用全環節,醫院采購用量違規,械企斷供、配送不達標,將被第一時間發現,實施更為嚴格的處罰!

        文件要求醫療機構結合歷史實際使用量、臨床反饋、醫療技術進步等因素,準確合理確定采購量。

        “用而不報”、報量與歷史采購量差異較大(較上一年度實際采購量減少超過20%)的醫療機構,在報量階段就要求進行核改或作出說明;并在執行過程中,對其報量異常的產品進行重點監測。山東省的文件提出對不報量仍大量采購中選產品、中選產品實際采購量超出約定采購量4倍的醫療機構,醫保部門結合醫療機構歷史采購數據督導醫療機構作出說明。

        在保證集采中選產品優先使用方面,青海規定,中選結果落地執行第3個月起,要對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進院及使用情況開展一輪排查梳理,督促尚未完成進院采購的醫療機構盡快履行協議,并按協議量進行采購。

        此外,要將醫療機構集采執行情況納入醫保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和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并與DRG/DIP付費銜接,對“招而不采”、“采而不用”及未完成約定采購量品種數占總集采品種數30%的,按一定比例扣減DRG質量保證金。

        建立集中采購與基金監管的定期溝通機制,將集采中選產品執行情況較差的醫療機構名單和品種提供給基金監管部門,在飛檢對象抽取中發揮重要線索因素。

        加大藥企違規懲戒力度

        斷供、配送不達標,停用、禁入市場!

        在醫藥企業端,監控主要聚焦在產品質量、供應配送方面。

        如果中選企業出現下列問題,將得到被備選產品頂替、納入失信懲戒黑名單,以及取消配送資格的嚴厲處罰!

        對無法及時滿足醫療機構采購需求、不按協議供應的醫藥企業,省醫療保障局依情節給予相應等級信用評價,并適時啟動備選產品供應。

        中選產品在采購周期內,發現存在質量問題,及時向藥監部門進行反饋,并報省醫保局備案,啟動備選產品供應。

        省醫療保障局按月對配送率未達到80%的企業,進行通報和函詢約談,對連續3個月配送率均未達到80%的企業,取消在全省的配送資格。

        可以說,在懲戒機制建立之后,大量配送不達標,不供應的中選企業,或將面臨醫保局更為嚴格、精準的監管和處罰。

        來源 | 新康界

        編輯 | 符媚茹 劉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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