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飯店門口“守株待兔”,碰瓷酒駕司機敲詐3萬元被判刑
(資料圖片)
三男子夜晚蹲守到一名酒駕司機后,駕車“碰瓷”該司機所駕駛的車輛,并追逐其至小區內,以報警相威脅,敲詐受害人三萬元。記者從順義法院獲悉,近日,被告人趙某、于某因犯敲詐勒索罪獲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案件發生于2021年12月14日凌晨,當時,趙某、于某在順義區某飯店外蹲點,二人觀察到聚餐結束后的王某打算酒駕,于是將王某確定為作案對象。待王某車輛啟動后,趙某伙同于某和鞏某駕車尾隨,在某紅綠燈路口于某駕車故意與王某駕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追逐王某至某小區內,以報警相威脅向對方索取錢款,向王某索要3萬元,其中趙某分得21000元,于某分得6000元,鞏某分得人民幣3000元。公訴機關以敲詐勒索罪將趙某、于某訴至法院(鞏某另案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于某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趙某、于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自愿認罪認罰,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獲得諒解,故法院依法對二名被告人從寬處罰并宣告緩刑,判決被告人趙某、于某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介紹,本案中,被告人趙某、于某在明知被害人王某酒后開車的情況下,故意與其發生事故,并以“報警”威脅被害人,索要被害人錢款人民幣3萬元,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法官也提醒各位駕駛員,在遇到有疑似“碰瓷”行為的,一定要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處理,最重要的還是要牢記:酒駕違法、醉駕犯罪。文明駕車,就不怕“碰瓷黨”!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徐慧瑤
編輯 王海萍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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