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組在行動 | “趴窩”押金退回記
“退的押金雖然不多,但我們感到很貼心、很暖心,巡察組真的把群眾的事放在了心上。”近日,江西省興國縣在該縣五福廣場開展城區共享自行車押金現場清退活動,看到手機微信上收到的退款,現場的群眾向巡察組工作人員反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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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興國縣委第四巡察組進駐縣城管局開展常規巡察。巡察期間,有不少群眾向巡察組反映,縣城的共享自行車已經全部“退場”了,但繳納的押金和沒有用完的充值款卻沒有退回。
巡察組了解到,興國縣永安行共享自行車建設和運營服務合同早已到期,投放的自行車已收回,固定停車樁也已拆除,涉及300余名群眾的押金和充值款共計8萬余元卻未退回。一些市民雖然多次到縣城管局反映,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這筆押金是公司帶走了還是有其他情況?”巡察組找到了負責共享自行車公司管理的市政管理股股長吳某。
“我們在公司撤走時把未退回的押金和充值款扣下來了。”吳某回答道。
“公司都撤走一年多了,押金和充值款為什么還沒退給群眾?”巡察組工作人員問。
“這些押金涉及很多人,退起來很麻煩,要有專門的人核實,我們人手緊,騰不出人來……”吳某說。
原來,城區共享自行車服務到期后,因這部分押金和充值款涉及300余名群眾,而且每個人退款的金額也不多,縣城管局相關負責人怕麻煩、嫌費事,且宣傳不到位,大部分群眾都不知道可來退取押金和充值款,這筆錢就這樣在縣城管局“趴窩”。
縣委巡察組立即向縣城管局下發《邊巡邊改通知書》,要求縣城管局在全縣范圍內發出清退公告并召開集中清退現場會,在規定時限內將押金和充值款清退到位。經過零散清退和集中清退現場會,300余名群眾的8萬余元押金和充值款已基本清退完成,對未領取退款的群眾,縣委巡察組督促縣城管局主動聯系群眾前來領取退款,確保押金和充值款清退到位。
該縣紀委監委駐城管局紀檢監察組對吳某進行談話提醒,同時督促縣城管局黨組舉一反三,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好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杜絕“躺平風”“推諉風”,營造積極有為、風清氣正的干事氛圍。(甘士蓮、曾祥海)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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